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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老先生其实本王一直想实行的是一种名叫君主内阁制的制度!老夫不解渴,请本王讲解一下?君主内阁制,是相对于君主专制的一种国家体制,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,通过立宪,树立人民主权、限制君主的一部分权力、并且在皇帝极度昏庸无能的情况下,皇帝吃喝玩乐的情况下!最大限度地维持整个帝国的运转!防止帝国因为皇帝的过于君主独权,而在某些时候因为处理不利导致崩溃!虽然君主仍然是的国家元首,但是离开了内阁大臣的辅助也是不行的!但是前提是君主的权利仍然大于内阁,本王要实行的是二元式君主制,在立宪的前提下,君主权力大于内阁,各种主要法令都要经其签署,并且常有权委任首相和各部各司衙门大臣!在保证各衙门独立性的情况下!保证内阁决策层能够运转,不使国家陷入崩溃的状态!此外本王还想在京城朝廷省道府县,这些地方设立相似的衙门机构!同时本王还要想办法搞一个宪法,在宪法的基础上,重修大名律,完善法律法规!并把太祖朝以来的很多法律缺陷给修改一下,虽说祖宗旨意不可变,但是为了天下,本王还是要给后世之君留下能够修改法律的权利!不管改的好与坏,最起码总不用把这些毛病积攒到一定程度再爆发吧!不过本王会下令,有几条法律永远不能变!也永远无法改变,一、杀人者偿命永不改!二、拐卖人口者全族腰斩永不改,三、挖坟盗墓者全族斩立决永不改,四、叛国叛族者诛九族斩立绝永不改,五、诬陷他人者斩立决永不改!六、杀人夺财,杀人夺色者斩立决绝永不改!七、滥杀无辜草菅人命者斩立决永不改!八、逼良为娼,强抢美女,抢夺他人店铺财产者轻者全家流放,重则全家腰斩!永不改!九、窃取他人财物者,偷人钱财少者,以10大板起步!,偷人钱财严重者,轻者全家流放!重则满门抄斩!永不改!十、强取豪夺占取他人财物者,轻则打板子,重则全家流放!十一、骗取他人钱财者与以上同罪!十二、窃取他劳动产权者,未经他人同意,擅自出卖他人文化知识水平产权或劳动产权者,最轻20大板,重者流放!目前的也就这12条永不改的内容,其他的内容随后再讲吧!老夫以为王爷是要实行严刑峻法来管控民众,此言差矣,黄先生!我是为了把这个社会的秩序给稳定住!把某些方面的犯罪成本提高到犯罪者无法承受的地步!本王就这种想法!王爷如此想法!颇有太祖遗风啊!

不知王爷还有其他方面的想法没有!本王还在想六部拆分的事情,只是现在有了一些眉目!但不知道。依法到底可行不?王爷可否说来听听?也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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